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
简 报
第1期
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7月17日
市委刘永忠书记就金湖县“6·29”重大交通事故
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对交通安全要“全面反思、
全面整顿、全面建设”
2008年6月29日,我市金湖县境内发生一起死亡11人、重伤1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市委刘永忠书记在市政府第146期《值班专报》上批示:“我市要认真按照省领导的指示,组织力量全力做好受伤者的抢救工作,分成若干小组,认真做好善后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相关人员稳定工作。要迅速在全市开展安全大检查,尤其要深入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定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全面整改,确保实效。市政府和市安委会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好这起事故。”
7月1日,刘永忠书记在第415期《淮安公安信息快报》上批示:“市、县两级对事故处置是得力的,下一步要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攻坚战,尤其是农用车清理专项整治工作要到位。这次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的状况”。
戚寿余副市长主持召开全市交通安全
集中整治工作协调会
7月1日,戚寿余副市长召集市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农机、教育等部门负责同志,专题研究落实市委刘永忠书记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全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经过讨论,确定:1、市政府拿出全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2、成立全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3、定于7月8日召开全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动员大会,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史国君副市长在全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
动员大会上提出工作要求
7月8日,史国君副市长在全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动员大会上,就全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各项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刻吸取“6·29”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把交通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是实现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的紧迫需要,是迎奥运、保安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实施“构筑大交通、培育大产业、发展大流通、繁荣大文化、开发大旅游”五大建设的根本需要,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在需要。
二要攻坚克难,扎实打好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总体战。这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和市委刘书记提出的“全面反思、全面整顿、全面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市县乡村整体联动、分块实施的原则,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不讲客观,不讲条件,不讲困难,强化组织,迅速行动,统筹兼顾,多策并举,层层分解任务目标,全面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全民动员,全员教育,全面整顿,全力以赴,千方百计打好全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
三要齐抓共管,确保全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取得实效。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涉及部门多、整治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任务非常繁重。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攻坚战顺利推进、取得实效。一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二要明确责任,形成合力。三要严格制度,强化督查。
市直五部门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出台
7月8日全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动员大会后,市直各牵头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根据全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总体方案,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出台本部门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市交通局重点整治公路、航道、港口及各类交通企业;市农机局主要针对拖拉机登记、核发驾驶证、农机驾驶人员安全培训,严查悬挂外省市牌证、假牌假证、套用牌证的拖拉机和变型运输机,查处拖拉机驾驶人员违规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市公安局重点整治国省干道机动车逆向行驶、超员、超速、超载、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高速公路机动车违法停车、超速、不按规定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违停上下客等重点违法行为,县乡道路非客运车辆载客、机动车涉牌涉证、超载、酒后驾驶、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城区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酒后驾驶、闯红灯、违规行驶等违法行为;市教育局重点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整治,取缔非法接送学生黑车;市建设局重点对市区道路、人行道、雨水窨井盖、污水窨井盖、路灯、桥梁以及附着于城市道路的通信、热力、燃气、给水、电力等管线检查井进行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