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监局、各安全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安监局验印审批意见,现对全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培训计划申报
1、申报年度计划。各培训机构必须在每年元月15日前,将全年的培训计划通过安全培训信息系统报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2、申报办班申请。每次办班前,各培训机构必须按照培训内容和要求,填报《安全生产培训办班审批表》,书面报县(区)安监局审核盖章后,通过传真和安全培训信息系统报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3、办班前必须到市安监局购买与培训人数相符的省统编培训教材。
4、各培训机构在每季度末向法规处上报本季度实际培训的各工种人数。
二、考核
1、各培训机构必须根据工种按初训、复审分别填写《考核申请表》,报所在县(区)安监局审核盖章后,通过传真和安全培训信息系统报市安全培训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考核委”)。
2、市考核委根据各培训机构的申请,确定考核时间,明确考核负责人,安排考核人员,并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核试卷,组织考试。
3、考试和考核实行一人一考位,并在考位贴上与学员花名册编号一致的考号,学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4、考核后,由市考核委通过电子邮件或安全培训信息系统将考核成绩反馈到各培训机构。
5、各培训机构必须按初培和复审分开的要求,如实将考核成绩填入学员名册汇总表。
6、按省局要求,年底前将全面实行机考,出题、试卷发送、改卷、成绩上传全部在网上进行。
三、发证
1、验印程序。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安全资格证书验印申请表》的要求逐项填全,连同学员名册汇总表,盖章确认,经所在辖区县(区)安监局审核盖章后,报市考核委,并进行网上验印申请。由市考核委统一上报市安监局审批盖章,发放相关证书。
2、存档要求。各培训机构按工种、初训、复训分开装订,分别制作目录和封面。验印申请表和学员名册汇总表一式五份,培训机构和县(区)安监局各留存一份,报市三份(市考核委、市安监局各留存一份,上报省安监局一份)。
3、各培训机构从市考核委领回理论试卷,办理交接手续,放入学员培训档案。
各类表格附后,均可从淮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下载 (市局政策法规处、市考核委传真:0517-83508071,电子信箱:ajjfgc@126.com)。
以上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审批表
2、安全生产培训办班审批表
3、考核申请表
4、安全资格证书验印审批表(初训)
5、安全资格证书验印审批表(复审)
6、江苏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汇总表
淮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