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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央驻苏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24
苏安监〔2008〕106号
 
关于开展中央驻苏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省安监局定于7月15日至8月30日,在全省开展中央驻苏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7月15日至8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中央驻苏企业和省属企业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三、检查内容
    l、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持证情况;
    3、安全培训档案建立、学员考试考核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各市安监局检查。各市安监局组织人员成立监督检查组,负责对辖区内所有中央驻苏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省安监局抽查。省安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13个市的中央驻苏和省属企业及其子公司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程序
    1、企业汇报安全培训工作情况。汇报内容: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情况;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制、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培训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含农民工)培训持证情况;安全培训机构建设情况;培训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以及对安全培训工作建议和意见。
    2、检查培训资料。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培训计划、安全培训持证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教学档案、学员档案、教师教案、学员考试试卷。
    3、现场检查持证情况。检查一个班组当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人证相符,是否岗证相符。
    4、上报安全培训监督检查情况。请各市安监局于8月15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书面报告、中央驻苏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培训情况统计表(附表1)、中央驻苏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培训监督检查记录表(附表2)报送省安监局。
    联系人:程继平,联系电话:025-83332410。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